您好,現(xiàn)在蔡蔡來為大家解答以上的問題。王安石變法的背景和評價,王安石變法的評價相信很多小伙伴還不知道,現(xiàn)在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!
1、歷代評價 明代奸臣楊慎的《鉛丹錄》對王安石極盡毀謗之能事,謂為“古今第一小人”。
2、最嚴(yán)厲的指控是:“王安石的變法葬送了奄奄一息的北宋王朝”。
3、入清后蔡上翔則有《王荊公年譜考略》一文為王安石之辨誣,以為“荊公之時,國家全盛,熙河之捷,擴地數(shù)千里,開國百年以來所未有者。
4、南渡以后,元佑諸賢之子孫,及蘇程之門人故吏,發(fā)憤于當(dāng)禁之禍,以攻蔡京為未足,乃以敗亂之由,推原于荊公,皆妄說也。
5、其實徽欽之禍,由于蔡京。
6、蔡京之用,由于溫公。
7、而龜山之用,又由于蔡京,波瀾相推,全與荊公無涉。
8、”。
9、 梁啟超的《中國六大政治家——王荊公》一書為王安石及其變法翻案代表作,在史料上大量參考蔡上翔的《王荊公年譜考略》,把王安石比作中國的克倫威爾,說他以“不世出之杰,而蒙天下之垢”,稱王安石是“三代下求完人,惟公庶足以當(dāng)之矣”。
10、 青苗法和市易法實為近代“文明國家”的銀行雛型,免役法堪稱“與今世各文明國收所得稅之法正同”。
11、熙寧八年(1075年),農(nóng)田水利法推行五年之后,“荊公初執(zhí)政,即分遣諸路常平官使專領(lǐng)農(nóng)田水利,吏民能知土地種植之法,陂塘圩土旱堤堰溝洫利害都皆得自言,行之有效,隨功利大小酬賞。
12、其后在位之日,始終汲汲盡瘁于此業(yè)。
13、史稱自熙寧二年至九年,府界及諸路所興修利水田凡一萬七百九十三處,為田三十六萬一千一百七十八頃云。
14、”,“荊公所開水利,不可悉數(shù),其大者曰浚黃河,清汴河。
15、” 梁啟超對變法的結(jié)論是“實國史上,世界史上最有名譽之社會革命”。
16、 鄧廣銘、漆俠皆肯定王安石變法。
17、王曾瑜則以聚斂為由,否定王安石變法。
18、 失敗主因 從各項經(jīng)濟上改革內(nèi)容可以看出,王安石的新法規(guī)模甚大,其中理財方面最為重要,只可惜實行上反而成效一般,受到時人抨擊。
19、平情而論,王安石變法遭到失敗,不能完全推到守舊派反對上,他的政策和做法都值得檢討。
20、下列可就五方面論之: (一) 政策未能對癥下藥──王安石的變法所針對的只是皮毛,遠未到核心問題──支出太多,而支出太多則是因為冗官。
21、不針對到冗官,財政問題解決不了。
22、但王安石的改革非但不是針對支出太多問題,反而是以增加國庫收入為主,如此則不能解決財困。
23、又如軍事改革也只是頭痛醫(yī)頭,腳痛醫(yī)腳,并非針對到宋朝的軍事死穴──強干弱枝,重文輕武政策。
24、 (二) 政策本身之缺點─—如青苗法、免役法之實行,與理想相去懸絕。
25、如果貧困民戶自愿請貸官錢,尚有可說,但實際上是地方官強迫農(nóng)民五家互保后在逐家派定數(shù)目,稱為散青苗,地方官為了保障秋后本息全部收回,散派的對象是中上之家而非貧下之戶,蓋怕貧下戶無力償還,這還談什么惠民呢?而青苗法中要收取利息二分,即是百分之二十,這數(shù)目是一般平民所不能負(fù)擔(dān)的。
26、 (三) 拘泥古制─—王安石說他的新法皆出于先王及孔子遺訓(xùn),以塞反對新法之人的口,如將青苗法比之“周禮”之泉府;免役法本之于“周官”的府史胥徒,王制之庶民在官祿足以代其耕;保甲法比于先王之農(nóng)為兵,市易法比于漢之平準(zhǔn)。
27、古今風(fēng)俗不同,環(huán)境各異,源于古制的新法,未必一切都合時合宜。
28、 (四) 剛愎自用─—王安石性剛,與神宗議論國事,有所抗辯,聲色俱厲,神宗每為之改容聽納。
29、創(chuàng)行變法之初,司馬光曾致函叫他不要用心太過,自信太厚,安石覆書抗議,深不以為然,二人本是極要好又互相推重的朋友,從此畫地絕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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