岳飛是河北西路襄州湯陰(今河南)人,農(nóng)民。岳飛,一個家境貧寒的少年,至今還在學習《左氏春秋》、《孫子兵法》、《吳起兵法》,練習武術。當他長大后,他有了很大的力氣。他是南宋著名的抗金名將。他驍勇善戰(zhàn),屢戰(zhàn)屢勝,令8金軍聞風喪膽,后來成為中國歷史上著名的抗金英雄。
當時以趙構、秦檜為首的投降派,讓岳飛北進,不是為了光復宋朝,而是指望他擊退金軍的入侵,保住半壁江山,作為與徐進媾和的條件。岳的接連勝利當然不利于、和的和談。此外,趙構還擔心岳飛等鷹派戰(zhàn)士抗金,金軍可能會在不利的形勢下被迫主動與南宋講和,然后讓被他們擄掠的宋徽宗、宋欽宗父子與自己爭奪皇位。因此,趙構接到岳飛的信后,命令岳飛“處理好部隊”,“不要再進一步”。為了讓岳飛盡快撤軍,趙構甚至一日十二金,催促岳飛立即調(diào)兵。即便如此,為了保護中原人民不南遷,岳飛下令部隊留守5天,推遲了回朝的最后期限。這是一件讓趙構丟臉的事情,岳飛的處境已經(jīng)相當危險了。
141年4月,趙構以獎勵兵役為名,將張軍、韓世忠、岳飛召至臨安,任命張軍、韓世忠為樞密使,岳飛為樞密使助理,名為升官,實際上解除了他們的兵權。接著,趙構和秦檜把迫害的矛頭指向岳飛。7月,秦檜的摯友萬俟卨堅持上述觀點,在《最后一章》中彈劾岳飛。岳飛意識到自己處境危險,寫了一封辭呈,懇求皇帝“自始至終保其平安”,饒了自己。但皇帝對岳飛的厭惡由來已久,根本無意容情。八月,岳飛被革除一切官職。九月,秦檜收買岳飛部將王軍和桂王,誣告岳飛謀反,將岳飛投入監(jiān)獄。與此同時,趙構、秦檜和金國之間的和平正如火如荼地進行著。11月,南宋與徐進簽訂《紹興和會》,接受投降、割地、納貢等屈辱條件。同時,金國代表也提出把殺死岳飛作為媾和的條件之一。
顯然,岳飛的罪行完全是秦檜一手炮制的,這是事件發(fā)生的政治背景。然而,還有一個更大的背景——那就是宋高宗。岳飛這樣的人物,絕對不是一般的框架能框住的。如果沒有確鑿的證據(jù),是不可能立案的。其實岳飛的案子真的沒有證據(jù)。沒有皇帝的默許,岳飛不可能被斬首。也就是說,皇帝支持殺岳飛。以當時的政治局勢,岳飛在軍事上已經(jīng)取得了一定的優(yōu)勢,極有可能擊敗金軍,成功奪回被俘的北宋皇帝,這是高宗皇帝所不能接受的。高宗前期重用岳飛是為了保護南宋,但岳飛做得太過分了,不符合皇帝的本意。因此,很有可能是皇帝建議秦檜對岳飛采取行動,世人不清楚,但秦檜清楚。所以當韓世忠質疑他的時候,秦檜的回答很簡單:“它不存在”——這三個字可以直接從字面上理解為“它不一定要存在”,也就是說,沒有
為什么不需要理由?因為秦檜知道這是皇帝的愿望,一切都只是一種形式。秦檜對韓世忠的回答實際上是握有皇帝的權力,但同時又很含蓄,不露貓爪子。就像告訴韓世忠少管閑事。知道皇帝的意圖是最高機密,任何泄露出去的人都可能被消滅。因此,秦檜只能提出,作為朝鮮的兩位高級部長,他們對話中隱約透露出的一些背景完全符合當時的語言環(huán)境。當然,這樣的暗示只能在非常秘密的情況下說,絕對不可能見光。所以韓世忠和玉奴還是無可奈何。
韓世忠問秦檜:“你為什么不用三個字來服務天下?”他說他不能服務這個世界,但他沒有說他不接受。翻譯成現(xiàn)代語言應該是類似于:“沒了?你可以告訴我,但你如何向世界解釋?”這樣才能完全符合語境。當然,秦檜不需要顧及所有人的想法,因為他有強大的后盾。
141年12月29日(公歷1142年1月27日),趙構不惜違反趙匡胤“不殺大臣”的祖家法,親自下詔用毒酒殺死岳飛、張喜安、岳云。
一代著名的抗金斗士不是死在戰(zhàn)場上,而是死在他們忠誠的皇帝手里,這一切都讓后人肅然起敬,痛惜不已。自古以來,你要我死,我就得死。事實上,當趙構思岳飛之死時,岳飛是否犯有謀反罪并不重要。重要的是,當時南宋已經(jīng)和晉國達成了最后的和平。作為一個軍事統(tǒng)帥,岳飛失去了存在的價值。由于岳飛一再反對趙構,又有意無意地刺痛了皇帝的“軟肋”,趙構對岳飛的怨恨日積月累,最后到了不可挽回的地步。如果趙構想讓岳飛死,岳飛必須死。正如秦檜總理所說,這些“捏造的”指控是否成立并不重要。重要的是“這是上面的意圖”?!端问贰分幸灿杏涊d:“至尊帝隱忍棄原,故隱忍殺飛”。